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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关于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的通知 |
关于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建函[2004]63号《关于开展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园林企业的要求,我处2009年将继续开展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,现将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主办单位: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一、培训范围:广东省各地的园林绿化施工、养护等人员 二、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: 1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(1) 园林绿化专业中专以上学历,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2年以上; (2) 与园林绿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,从事园林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4年以上; (3) 高中以上学历,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6年以上。 2、获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。 三、培训内容: (1)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与项目管理概论 (2)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基本技术知识(含园林工程、园林种植、园林建筑) (3)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合同与成本管理 (4)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 (5)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(6)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法律、法规汇编 四、培训形式:以自学为主,集中辅导考试。 1、自学时间为一个月。其中集中上课指导3天半、考试半天,共4天; 2、学员参加五门课程综合考试,合格者发培训合格证书;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下一次考试。 五、培训及考试时间: 2009年第一期培训班拟在4月-6月举办,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、周日。 六、收费标准: 共1200元/人 七、报名及交费: 1、报名交费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8号永怡新都 2、报名及交费时间: 3、填送报名材料: 凡需参加培训的人员,在报名时要填送“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培训申请表”(表附后,可复印、按要求填写)。送培单位要在申请表“企业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意见”栏目中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,一式三份。同时要附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技术职称证书(有职称人员)的复印件各一份(每份复印件都要盖公章才有效),并同时交标准大一寸蓝底彩照三张。 八、发证: 凡经培训考试合格者,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发给《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》。该证书是属园林绿化工程和管养项目负责人的合格证书。 |